陈康伯(南宋宰相)荣锦堂联谊总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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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康伯(1097年-1165年4月10日 ),字长卿,一字安侯。信州弋阳(今江西省弋阳县南港口乡南山)人。南宋名相、诗人。

陈康伯的父亲陈亨仲,曾任提举江东常平。陈康伯自幼品学兼优,于宋徽宗宣和三年(1121年)以“上舍丙科”登进士第 。而后累官太学正,授长洲、宜阳主簿。宋高宗即位后,陈康伯担任敕令所删定官,曾参与编修《绍兴敕令》。不久后出任衢州通判,代管衢州事务,提升为太常博士,后改任提举江东常平茶盐。绍兴八年(1138年),陈康伯任枢密院大计议官。经屡次升迁至户部司勋郎中。此时,陈康伯虽与宰相秦桧在太学中有旧交。但在司勋郎中的五年任期内,陈康伯却“泊然无求,不偷合”。绍兴十三年(1143年),陈康伯调为军器监。暂任吏部尚书之职出使金朝。后因“端午赐扇帕,与论拜受礼”事件,遭到谏官弹劾,被罢为知泉州。泉州任职期满后,陈康伯不曾出任实职,而在近十年间多次担任祠官。

绍兴二十五年(1155年),秦桧亡故后,陈康伯被起用为知汉州,但在赴任途中又被召回朝廷,出任吏部侍郎,不久后连续兼任礼部、户部、刑部侍郎。在秦桧当政的时候,有的官吏为了迎奉秦桧的喜好大兴冤狱,而陈康伯挺身而出平谳多次于朝廷上直述冤情,保护了诸多士大夫,通过这些措施以此来节省费用,减轻百姓税赋,平反冤狱。后任吏部尚书。绍兴二十七年(1157年),升任参知政事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再升尚书右仆射、同平章事。金帝完颜亮南侵时,陈康伯力主抗金。危难之际,他迎眷属入临安,荐虞允文参谋军事,在采石大败金兵。高宗曾称赞陈康伯“静重明敏,一语不妄发,真宰相也。”累官尚书左仆射、同平章事兼枢密使,封鲁国公。

绍兴三十二年(1162年)孝宗即位。在高宗、孝宗父子禅帝位的仪式上,高宗让康伯奉持禅让册书。基于高宗对康伯的重用与赏识,新主孝宗也对其倍加的尊重,即位不久,进封康伯为信国公。由于朝中主战。主和两派争吵不休,陈康伯极力支持主战,主和派又开始一齐弹劾陈康伯,陈康伯不得已请求罢官回乡并推荐张浚为相。自建康回到临安后,陈康伯便称病请辞,孝宗不允。至隆兴元年(1163年),陈康伯辞官之心愈加坚决,孝宗见状,最终同意他太保、观文殿大学士、福国公出判信州,并深加慰劳,同时对他说:“如有宣召,切勿推辞。”命宰执大臣在政事堂为其践行,百官则在都门外为其送行,可谓荣宠之至。随后,陈康伯又推辞判信州之命,请任宫观官,被除授为醴泉观使。

隆兴二年(1164年)八月,陈康伯被起用为判绍兴府,孝宗令他入朝奏事,遭到陈康伯的推辞。不久后,孝宗又召他陪同郊祀。其时宋金战事再起,朝野大惊,都希望陈康伯再次拜相。孝宗亦亲出手札,派使者前往陈康伯家中召他入觐,封尚书左仆射、同中书平章事兼枢密使,进封鲁国公。由于身体缘故,孝宗特许他每隔一日上朝一次,并允许乘坐肩舆到殿门前,不是军国大事不用署名。宋金商定和议后不久,陈康伯因眼疾被免去朝谒,居家养病,每隔十余日奏事一次。

乾道元年(1165年)正月,孝宗祭祀南郊,陈康伯带病陪祀,随后屡次上奏请辞,均未获准。二月丁未日(4月10),陈康伯在向孝宗奏事完毕,临出殿门时突然发病,等到用肩舆抬至家中,已经溘然长逝,享年六十九岁。孝宗追赠他太师之衔,赐谥号“文恭”;并下诏择日亲临其府邸祭奠,陈康伯之子陈伟节极力推辞,才未前往。工部侍郎何俌奉命监护陈康伯的灵柩归葬家乡弋阳。乾道三年(1167年)二月,孝宗亲笔为陈康伯题写“旌忠显德”的碑文,立碑在他的墓前。 宋宁宗庆元(1195年-1200年)初年,陈康伯得以配享孝宗庙庭,并改谥“文正”。宝庆二年(1226年),绘像于昭勋阁,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。有《陈文正公文集》三十卷。